济南市卫生行政许可2014年第三季度注销单位公告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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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历下二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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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4-1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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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条、第八条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五条及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、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条、第八条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五条及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、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,下列122家单位的公共场所《卫生许可证》、生活饮用水《卫生许可证》因逾期未延续、未参加年度复核(校验)、申请注销等原因,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公共场所《卫生许可证》、生活饮用水《卫生许可证》予以注销。